我们作为专业的制冷剂钢瓶生产厂家对我们自己产品必须要有一个检验的标准,下面为您介绍我们检验的标准。
1. 本钢瓶是用来重复充装制冷剂的焊接钢瓶,其广泛用于制冷、空调设备中。
2. 产品严格按照EN13322-1:2003《移动式气瓶-可重复充装钢质焊接钢瓶-设计与结构》及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进行制造、试验、验收。产品的生产制造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管理。
3. 由于产品盛装的介质在常温下具有较高的压力,且对环境变化敏感,故使用温度严格限制在-20~55℃之内。
4. 钢瓶内的制冷剂在常温状态下为气、液两相共存,在需要液相制冷剂时将钢瓶倒置,连接好外部管线再打开瓶阀放料,使用完毕关上阀门。
5. 严格控制使用及贮存环境温度(-40~60℃),不得超越,禁止太阳曝晒及靠近热源。
6. 钢瓶充装应严格按照GB14193-1993《液化气体气瓶充装规定》进行,充装重量心须符合本说明书所标明的允许范围
我们还生产杜瓦瓶、非重复充装钢瓶等等,作为专业的生产厂家,我们还在不断努力,让更多的消费者对我们的产品感到满意。